苏州易乾公积金提取代办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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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对离职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进行了新的规范。这一新规旨在保障离职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,防止因离职导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问题。本文将对这一新规进行详细解读,以帮助广大离职员工了解相关政策,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。
一、离职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
根据通知规定,离职员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,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:
1. 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,且已办理完相关手续;
2. 在苏州市范围内没有购买自住房、租赁住房或者未享受住房贷款利息补贴;
3. 在苏州市范围内没有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。
二、离职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
离职员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按照以下额度提取:
1. 提取金额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存储额的50%;
2. 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存储额不足1万元,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。
三、离职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
离职员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,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:
1. 已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并已在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;
2. 在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设立并正常缴存满6个月;
3. 在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无其他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四、离职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程序
离职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转移时,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:
1. 向原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;
2. 原单位在收到申请后,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,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;
3.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材料后,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和新单位。
五、离职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注意事项
1. 离职员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应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等相关材料;
2. 离职员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转移时,应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新单位的劳动合同、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证明等相关材料;
3. 离职员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手续时,应注意保留相关凭证,以备后续查询和核对。
总之,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这一新规,旨在为广大离职员工提供更加便捷、规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服务。离职员工在办理相关手续时,应仔细阅读通知内容,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。同时,各企事业单位也应加强对离职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,帮助他们了解相关政策,确保离职过程中的住房公积金问题得到妥善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