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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离职后公积金提取程序详解

发布日期:2024-12-23 作者: 点击:7


导语:离职后,如何提取公积金是许多离职员工关心的问题。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苏州离职后公积金提取的具体程序,帮助您顺利完成提取过程。


正文:


一、提取条件


在苏州,离职后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

1. 离职员工需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。

2. 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。

3. 未在苏州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公积金的外地户籍职工。


二、提取材料


离职员工在办理提取公积金时,需要准备以下材料:


1. 身份证件原件(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)。

2. 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。

3. 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(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,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、建、农、中、交、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)。


三、提取流程


1. 离职员工携带上述材料,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大厅柜面进行提取申请。


2. 公积金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,开具《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》。


3. 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。审核通过的,职工凭《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》和相关材料,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。


4.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会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。


四、特别提示


1. 苏州户籍员工办理结算住房公积金业务时,如员工曾更换单位,则单位证明应由目前为本人缴交社会保险的单位提供,而不是由原来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提供。


2. 参保人的名字中因含有生僻字而无法在电脑中显示的,须带齐资料到相应征收部门,由分管员核实后在电脑中填写备注,再来办理结算业务。


3. 因某种原因而引起的身份证号码、姓名、户籍与电脑资料不相吻合的,参保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,到征收部门分管员处更正后办理。


结语:了解苏州离职公积金提取的具体程序,有助于离职员工顺利完成提取手续。在办理过程中,务必准备好相关材料,按照流程进行,确保提取过程顺利进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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